

秋粮上市在即,今年的收购政策有没有变化?还有最低收购价吗?补贴啥时候发?一起来看看
据国家粮食局网站消息,国家粮食局、发改委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国家继续在部分主产区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机制,其他粮食产区和粮食品种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统筹组织开展收购工作。粮食产区要建立健全粮食收购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
划重点——
《通知》要求,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发〔2018〕99号)各项规定,切实抓好预案组织实施。
这里所说的预案,指的是5月19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小编找到了原文,重新做了梳理,大家现在可以关注以下三点:
一、启动时间
今年的政策执行起始时间适当延后。其中,中晚稻南方省份从9月16日,推迟到10月10日;东北三省从10月10日,推迟到11月1日。
二、启动条件
启动条件由往年的“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下跌到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调整为“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此外,还明确了停止条件,即当市场收购价格上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要及时停止收购。
三、收购标准
将最低收购价粮食的质量标准从国标五等及以上提高到国标三等及以上,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各地组织引导市场化收购。
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小麦和稻谷,由各地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划重点——
《通知》要求,实施补贴政策的地区,财政部门要牵头制定并落实好补贴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各品种补贴标准并及时兑付。
近年来,我国对农业补贴投入逐渐增大,涉及的补贴对象越来越多,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国家对于除了东三省及内蒙古之外的其余省份取消了种粮补贴,而在东三省及内蒙古也积极推动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举措。关于种植补贴,近期需要注意:
补贴范围:合法实际种植面积
近日,黑龙江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上报2018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种植面积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今年黑龙江省大豆、玉米和稻谷全部纳入生产者补贴范畴。实际种植面积核实范围为本省辖区范围内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9月18日前,省统计局会同省农委将分县汇总面积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函告省财政厅,作为补贴资金测算和拨付依据。
合法实际种植面积 拥有与村集体、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林业局、地方农牧场等)签订的土地承包、承租或开发使用合同(以下简称为“合同”),且用途为非林地、非草原、非湿地的耕地上实际种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积。
补贴力度:轻大豆 重玉米
从目前有关方面的消息来看,今年东北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力度将有变化,其中玉米补贴将有一定调减,而大豆补贴标准将大范围提高。据此前部分地方公布的补贴标准来看,最高可高达500多元一亩,最低也在200元以上。
补贴发放时间:就在这俩月
根据政策描述,补贴发放时间原则上10月底前发放。各地具体发放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可能略有不同。